2020年11月1日,农业行业标准《温室植物补光灯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该标准于2020年7月27日发布,由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编写,珠海美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具有代表性的植物补光灯研发生产单位积极参与了标准的编写工作。
植物补光灯是温室光环境调控的重要组成设备,在花卉、秋冬季节茄果类、瓜类、草莓等设施栽培中应用越来越普遍。但目前市场上温室植物补光灯种类繁多,缺乏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极易造成用户采购盲目、补光效果不佳、能源浪费等状况,最终导致植物补光灯市场混乱,行业健康发展受阻。
该标准对温室植物补光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引导和推进设施园艺产业朝着高质量、高效益、低能耗的方向发展。
性能方面,标准规定植物补光灯光合电子通量的初始值应不低于标准值的90%,高压钠灯的光子通量效能初始值应不低于1.0 μmol/(s·w),led灯的光子通量效能初始值应不低于1.5 μmol/(s·w)。
使用寿命方面,标准要求植物补光灯按光子通量维持率推算或实测的寿命应不低于额定(标称)寿命的90%,高压钠灯推算或实测20000 h的光子通量维持率不低于70%,led灯推算或实测30000 h的光子通量维持率不低于70%。